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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1 / 2)





  应该是他的。

  本来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但当我看见火柴盒上面印着的字时,整个人像是被电过,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甚至失去了意识跟知觉。

  这盒火柴来自我经常光顾的酒吧,在那里,我是另一副模样。

  那家酒吧我去了有差不多十年。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想过,像我这样的人不应该成为任何地方的熟客,然而辗转了几家之后,唯独那里让我觉得舒服。

  十年时间,我一直都保持警惕也算是安全,之前发生的一些不悦,并不是从这里引发的。

  但现在看起来,危险真的降临了。

  我手里攥着烟盒,离开办公室的时候,黎慕还在那里工作。

  星期六,来加班的只有我跟他。

  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没有多一秒钟的停留,像寻常一样,当他不存在,踱着步子离开了。

  他一定是故意的。

  黎慕这个人我不能说自己有多了解他,但在并不太多的接触中我能感受到他并不安分。

  我到了地下停车场,坐在车里一直没动,手指用力地蹭那火柴盒上印着的字。

  发现了吗?

  我坐在车里想着关于这盒火柴的无数种可能,如果放在一年多以前,面对这种情况,我肯定已经乱了阵脚,但现在毕竟不是那会儿了。

  没人会永远活在恐惧里,尤其是一个压抑了很久的人。

  我就那么坐着,不知道过了多久,竟然看见黎慕的车从我面前驶过。

  我不确定他有没有看到我,那辆车倒是没有停留,直接开走了。

  看着他离开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一个跟杀了那人相比几乎需要同等决心和勇气的决定。

  我回到家,换了衣服,还喝了半瓶酒。

  再出门时已经是晚上,暮色四合,阴云密布。

  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会落下,就像没人知道自己头上那把刀什么时候会扎下来一样。

  我打车去酒吧,在晚上九点一刻推开了门。

  这家酒吧的歌手又在唱那首歌,在昏黄的灯光下慵懒又妖娆。

  玫瑰玫瑰最娇媚,玫瑰玫瑰最艳丽。

  我进门之后目不斜视地走去吧台,手指一勾那酒保就知道我要喝什么。

  酒还没送过来,身边的位置已经坐了一个人。

  黎慕说:能请你喝一杯吗?

  在酒吧,一个男人请一个女人喝酒,那么他想做的肯定不只是喝酒那么简单。

  我从来不喝别人请的酒,哪个男人擅自做主买了酒给我,我都直接塞钱还回去。

  黎慕跟我说话的时候,我手里正摆弄着酒吧的火柴盒,他瞄了一眼,笑着等我的回应。

  很快,黎慕叫来酒保,点了杯烈酒给我,那点坏心思昭然若揭。

  我点的酒跟他点的几乎同时送过来,黎慕跟我轻轻碰杯,带着不怀好意的笑说:你的旗袍很漂亮。

  我轻声一笑,喝了一大口酒。

  他喝酒的时候也一直看着我,目光落在了我的喉结上。

  我并没有刻意掩饰,但平时因为旗袍领口比较高,不刻意关注,并不会注意到我的喉结,但他一定看见了。

  直到现在,我很肯定黎慕已经知道了我的秘密,但并不确定他是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发现的。

  不过,我很好奇他想怎么样。

  像之前那个人一样?在公司当着众人的面揭我的底,让我羞愧难当?

  我倒是也没那么在意了。

  酒吧的音乐很美妙,酒也很美妙。

  黎慕一直坐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我的兴趣。

  他不说,我也不说。

  各怀鬼胎,在这个地方喝酒到深夜。

  有那么几次,我们的腿碰到一起,我们谁都不先挪开,像是一场关于意志力的测验。

  最后还是黎慕先败下阵,他放下空了的酒杯说:我去一下洗手间。

  他去洗手间的时候,我买了杯酒给他,付了钱就离开了。

  夜深人静,我坐在酒吧街边不远处的长椅上抽着烟望着那还没修缮完毕的教堂。

  以前这座教堂一直庇佑着我,让我有处可躲,有地可藏。

  可是现在,它被烧了,禁止任何人进入。

  我的庇佑之地对我大门紧闭,我能做的就是面对。

  抽第三根烟的时候,黎慕走了过来。

  他穿着今天白天我们在公司见面时的那一身,浅蓝色的衬衫,袖扣挽起到小手臂。

  头顶响起轰隆的雷声,闷热的夜晚让人浑身都黏腻不堪。

  我心情烦躁,抬眼看他。

  他说:谢谢你的酒。

  我笑笑,朝着他吐烟圈。

  起身的时候,我故意撞他的肩膀,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

  黎慕从我身后贴上来的时候,天空已经开始电闪雷鸣。

  我面朝着马路,他就那么帖在我的身后。

  他的声音从我而后传来,滚烫的呼吸扑打在我的后颈。

  他说:明天晚上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我没有回答。

  他笑,雨点开始坠落。

  或者,其他时间也可以。

  我朝前半步,转过来看他。

  手里还没抽完的烟送到他的嘴里,接着在他的衬衫领子上留下了一个口红印,笑着拍了拍他的脸,离开了。

  跟我玩把戏。

  那就一起玩会儿吧。

  ☆、06

  06 黎慕

  靳盛阳把口红印留在我衬衫领子上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在发抖。

  我太惊喜了,怎么都没想到会遇见这么有趣的人。

  他身上有很浓郁的香水味道,跟白天时候的他完全不一样的气味。

  像是散发着强烈求偶气息的雌兽,但我知道,他是个雄性。

  靳盛阳像是行走在阴阳两界的交点,沿着那条线扭动着身姿妩媚又小心地走着,他脚下是钢索,一个不慎就会粉身碎骨。

  我还以为这样的他会很恐惧被别人介入,却没料到,他张开了手臂欢迎我。

  既然如此,我肯定要紧随其后,跟在他身后,看他怎么继续把这条路走下去。

  我要他左右摇摆,跌跌撞撞,想看他惊慌失措地求饶。

  大雨已经落下,他不紧不慢地走在雨里,我很快就被淋湿了。

  回去之后,我幻想着靳盛阳如何脱掉那一身湿漉漉地裹在身体上的旗袍,又如何洗掉身上的风情。

  被雨淋得湿透的我,唯一护住的是领口上的口红印记。

  艳红的,清晰的,像是一个标记。

  他标记了我。

  到家后,我脱掉衬衫小心地清洗了一番,唯独绕开那个口红印。

  衬衫被我放进烘干机里,之后挂在了卧室的墙上。

  躺在我的床上,抬眼就能看见墙上挂着的那件衬衫,再寻常不过的衬衫因为有了那个被我苦苦保留下来的口红印而显得格外不同。

  靳盛阳太迷人了,也太知道怎么祸害人。

  一整晚我都在回味他。

  他的举手投足,还有亲吻我领口时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