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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九章 破上京,擒乾后!(1 / 2)


坐在貔貅背上的平西王,

背,挺得不是那么直,但却不给人以吊儿郎当的感觉,或许,眼前的这一切,对于他而言,真的不算什么,也不足以让他去郑重对待。

有些逼,是需要装的,但再怎么掩饰,都可以发现那一抹刻意。

而有些,则已经成了一种理所当然。

就比如跪伏在地上的福王赵元年,他跪得,很自然;

甚至,他喊出的“父亲大人”,在场,也没人去嘲讽和戏谑于他。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这种境地下,为了活命,尊严什么的,对于绝大部分人而言,都不是那般的重要。

再者,

燕国就算是在梁地败了一场,但到底比所谓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还要高上太多太多,大燕国,依旧是一尊疲惫却仍让人敬畏的庞然大物。

燕国的实权军功王,

收乾国的一个藩王当“义子”,

有何不可?

反而是跪着的那位,高攀了呀。

这种账,其实很多人都会算,也很清晰。

陈仙霸翻身下马,抽出了刀,行步于前;

刘大虎和郑蛮,紧随其后,再之后,是一众燕军甲士,鱼贯而入。

他们进入了王府,同时也控制了王府。

作为王爷的下榻之处,必然得确保绝对的安全。

自始至终,赵元年都跪伏在那里,没动。

当前些日子薛三带来口信时,年轻的福王,感到羞辱,感到愤怒;

但当平西王本人出现在其面前时,

羞辱啊,

愤怒啊,

都不见了踪影。

那种被完全碾压和支配的感觉,也是能让人轻松和释然的。

郑凡从貔貅背上下来,

徐闯走在最前面,剑圣走在其身侧,阿铭落在身后;

平西王本人,走到了王府的台阶上;

略微停步,也没刻意地低下头,再看看跪伏在地的“儿子”。

其实,本可荒唐;其实,本可无礼;

胜利者,可以尽情地践踏失败者的尊严,以获得心灵上的某种成就和慰藉。

比如,

就在这里,

就在这福王府大匾之下,

问一声:

“你娘还好么?”

若是觉得不够,

还能问:

“你娘想孤了没?”

可到底,还是失了格调,没那个意思了。

这只是一场简单的故地重游,

这个地方,

我曾来过,

现在,

我只不过又来了一次。

最终,

郑凡迈过了门槛,没和赵元年说一句话。

赵元年闭上了眼,身子微微一歪,也不晓得是累的还是吓的。

他用力地眨了眨眼,双手撑着地面,第一下,没站起来,第二下,站起来了。

他拍了拍自己的袍袖,目光里,透着一股子淡然,随即,还笑了笑。

而行走于王府之中的平西王,下达了几个军令:

一,命宜山伯陈阳,整顿城外驻军;

二,命樊力,镇压城内局势,同时仿照兰阳城旧事,开府库,分粮分财货;

三,命薛三,即刻出城向南,领哨骑,查看南面的情况;

四,亥时,参将以上将领在此军议。

福王府里的陈设景致,依旧典雅,透着一股子极高的品味气息;

回廊两侧,都是燕军甲士在戒备;

平西王一路走入了后宅。

后宅的宦官、女婢,已经被陈仙霸率人看押了出来。

陈仙霸挎着刀,立在一处屋舍前。

当郑凡走过来时,其马上低下头禀报道:“王爷,里面清查好了。”

这种感觉,像是村儿里的泼皮懒汉,大半夜的,去敲那寡妇家的门。

大概也就只有平西王爷,才能够让心比天高的他,心甘情愿地做这些事儿了。

换做其他人,是断然不可能的。

郑凡点点头,

走入了屋舍内。

里头,有淡淡的香薰味;

一身彩装打扮的福王妃正在泡茶,见郑凡进来了,她就很是自然地走了过来,宛若守家的妻子,终于盼到了自己的夫君归来;

“回来了,累了吧?”

说着,

她开始帮郑凡解甲。

下人们都被清扫出去了,也就只能由福王妃来亲自动手。

但她毕竟只是个女子,郑凡身上的这套甲胄,可是不轻。

好在,平西王到底是有点怜香惜玉的习惯的。

福王妃帮忙解扣,郑凡自己将甲胄脱下。

甲胄下必然得穿内衬的,越重的甲胄内衬就越厚,否则皮肉就得受苦。

不过,平西王的内衬倒是讲究,不是寻常的那种单调白,而是黑色软丝,里头内嵌着金丝软猬甲,增强防护性的同时也有着美感。

甲胄一脱,整个人也轻松了不少。

郑凡坐了下来;

福王妃倒茶,将茶杯递送到郑凡面前。

郑凡没去接这茶杯,而是将自己先前摘下的水囊拿过来,拔出塞子,喝了一口。

福王妃掩嘴而笑,道:

“王爷是怕我在茶水里下毒么?”

“嗯。”

福王妃闻言,也没觉得尴尬,反而主动地坐到郑凡的腿上,双手搂住了郑凡的脖颈,道;

“我盼了你好几年了,可舍不得毒死你。”

一边说着话,一边还故意地微微浮动。

郑凡的大腿清晰地感知到了一种滑腻的温热,而且,那股子淡淡的幽香也开始沁入。

“你怕我瘦了,你说,我瘦了没?”

郑凡仔细地打量着坐在自己腿上的女人,她的皮肤,依旧是那般的白皙且透着恰到好处的红润,她的眼眸里,有着端庄的同时也不乏狐媚的风情;

福王妃的个头在女人里,其实算高的,但绝不是高瘦高杆儿的类型,反而给人一种恰到好处的丰润。

“瘦了点。”

郑凡按照自己心中的印象给出了结论。

福王妃将自己的身子贴到了郑凡的胸口位置,

同时,红唇对着郑凡的耳垂,轻轻吹了吹热气,

道:

“想你想得瘦的,你信不?”

郑凡摇摇头;

可谓是将不解风情演绎到了极致;

福王妃有些懊恼,竟然流露出了小女儿姿态,贝齿咬着红唇,啐骂道:

“你个没良心的,真是个没良心的。”

说着,

福王妃伸手撩起自己的裙摆,

王爷的目光向下望去,

看见的是穿着白丝的腿……

王爷可以笃定的是,丝袜这种事物,暂时应该只存在于平西王府内三位夫人的衣柜内,并未进行对外制作和销售。

所以,薛三那货到底自作主张加了多少料。

福王妃抓着郑凡的手,落了下去。

王爷的手,落下去后,就开始自己游走起来。

福王妃将自己的脸枕在王爷的胸膛,身子依旧保持着匀率的轻微摇动,

小声道:

“咱儿子还小,不懂事,你这当爹的,别和孩子一般见识。”

郑凡很想问,

当初似乎我也没睡过你;

但这一次,王爷没去故意地不解风情,破坏氛围;

因为福王妃无意之间,开启了一种调调;

也偏偏这个调调,戳中了平西王的痒。

福王妃是不懂得这些术语的,但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丝袜,以前没见过,一些话术以前也没玩过,但并不意味着她不懂。

归根究底,

某一类雄性生物,自古以来都是大猪蹄子。

“可不准和咱儿子计较,好嘛?”

“好。”

福王妃的左手,开始下滑,摸寻着什么。

嘶……

王爷脖颈微微后仰,发出了轻微的舒音。

“他压根,就比不过你呢。”

平西王的眼里,流露出了一股红色。

军中待久了,母猪赛貂蝉,更别提面对这种真正的当世绝色了。

但平西王还是很快抑制住了自己内心的本能,强行以自己的意志,压下去了燥热,换上了清明;

“本王进来,是因为本王麾下的儿郎,滁州城的百姓,包括你的儿子,都认为本王应该进来。

但本王并未打算做什么。”

“你嫌我老了,是么?”

郑凡摇摇头。

这个时代,女人生孩子早,所以,自己遇到的好几个太后什么的,别看儿子挺大的了,但真实年纪,也就三十多的样子;

再加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保养又很好;

搁在后世,三十多岁的女人,也依旧还是女孩;

其略微的成熟气质中再夹杂着未褪去的顽皮,调和而出的,是一种让人难以自拔的魅力。

“必然是嫌我老了。”

福王妃生气了,先前是侧过身斜靠在王爷身上的,这次不搭理王爷了,转而背对着王爷坐在王爷的腿上。

但那种轻微的摇摆频率,依旧没有停止。

不是那种所谓的弹性,而是无处不在的包容,给予了一种,灵与肉层次上的高度契合感。

再加上先前的一连串的铺垫,

一时间,

王爷开口道:

“停……停一下。”

福王妃装作没听见,继续使着小性子。

“吼!”

平西王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类似野兽一般的低吼。

这是野兽,在克制着自己的凶性。

福王妃这是真的被吓到了,她回过头,咬着嘴唇,我见犹怜。

她是真的害怕眼前这个男人的,

他的身份,

他的过往,

他如今的地位。

羔羊再怎么和猛虎嬉戏,骨子里,依旧是带着敬畏的。

但她又明白自己此时的处境,当自己的儿子杀了那位银甲卫千户打开滁州城的城门后,就意味着她们母子俩,已经完全没了退路。

她说过,有娘兜底,所以,她得继续撑着。